「宗教與社會」討論項目

 

一、宗教是社會的產品,廟及教堂是社會的生產工廠。

 

   其實宗教之所以能夠成立,就是因為得到社會人們的信仰;亦即有了社會人們的信仰,才有宗教的設立。所謂「神道設教」,其目的為五教教主希望有更多的道德產品、精神靈糧,使人們享受精神上的安寧。宗教可以給人應有盡有的精神靈糧,備為生活上之需用,並提昇精神境界,這是宗教家不可忽視的。因為宇宙間的一切,沒有一件不是屬於社會的東西,並配備為人的需要。故宗教具有重要的社會地位,能影響社會風氣和人心純正。

 

結 論:

 

 我們要不斷地生產更多的道德文化靈糧,讓人們在不同情境上享受精神生活之幸福及心靈的安慰。

 

二、宗教理想是為實現社會主張。

 

   宗教的目的,是為實現社會的主張。所以,每位創教教主都是社會運動者,他們的理想是要將社會目的達到人本化,使社會生活更充實、安寧和幸福。如道教主張清靜無為,而且表現自然毫無拘束,鼓勵盡性發揮個人之潛能;佛教主張打破自我,倡導眾生平等;老子激發人性,發揮社會效用;這些都是宗教本有的精神。

 

結 論:

 

   我們在宗教信仰上不要有拘束,應該以人本精神、盡性發揮個人潛能救渡眾生,同時在合理的道德生活上不要有禁忌。

 

三、宗教應謀求社會的幸福。

 

宗教的場所既然是社會精神產物的生產工廠,則生產的東西應該是社會人們需要的精神美果(精神糧食),為社會帶來福利、生活幸福,且宗教應以整個社會為責任,作濟恤救贖和解脫的工作,這就是宗教的本質。

 

結 論:

 

   宗教服務的對象,是以社會為目標,不單指個人的成仙成佛或圖一人之解脫而已;我們要面對的是大眾成神,以社會和諧安寧為標的。

 

四、宗教教義是為教導社會,輔導人心有正念。

 

  社會種種罪惡數之不盡,宗教就要由這中間起來作教化工作,輔導人心走向光明之路。今日社會有很多問題,導致人心不得安寧,究其原因,就是他們沒有宗教信仰和未能得到宗教教義的輔導,以致缺乏人生目標。宗教教義可以教導人們去惡生善,彼此相愛,並和睦相處,讓社會太平、世界大同。

 

結 論:

 

   我們要有充實的宗教教義,與社會結合,而不脫離社會。並設法使人們心靈得到安慰,解脫心理上的痛苦,作「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」的工作。並能教導社會、輔導人心,使人人有宗教信仰的生活,善的更加行善,惡的能幡然自新起來,致力於社會安寧、生活幸福。

 

五、今後道教界應以何方向為目標?

 

   宗教既然是社會性的,與社會有不可分離的關係,我們就應該積極推行宗教社會化,俾建立世界大同。尤其我們的工作目標,應著重於社會性,作好人們生活的導師,發展佈道、教育、文化、慈善四個目標,並時常舉辦社會性活動,建立中華民族「敬天祀祖」傳統文化的宗教。

 

結 論:

 

   將道教經典作社會生活化的解釋,以方便人們閱讀,瞭解宗教(道教)的真精神;並將歷代仙佛的德誼,編寫成書讓人易懂,或將「道」的原理和演變,作人性化的處理,使人們瞭解——「原來修道並不困難,而是一件垂手可得的事,尤從家庭生活中便可以修道得道。」尤其我們應端正個人的行為以身作則,作身體之教育,以資人們效法,並欣然投入道德化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