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魂可以寄軀嗎?
有人常會在恍惚中看到死者的形影和動物靈的形態,或其他活人形影;這些東西,通常眼睛在日間是不能看到的。如果真有人在日間見鬼,必然是精神模糊中偶然看到的,它包括多種靈質的靈魂。將這些東西認為是他界的死者之複瀉靈或具人格型的人格神,那麼就是對死者有另外的看法,認為有恩者死後一定是有人格的靈魂(善靈);反之,有怨的,他死後一定是野鬼(惡靈)等。
對死者各得別體的顯現,它是第二個存在的死靈觀念。我們常聽過有死者之靈魂對人顯靈報恩報仇的情形,或許這種死者,可以說是抱著與人對立性的心。若以原始性的思維說,這種死靈,無所謂意識性的存在,猶如古人所謂「死人直」,一意只要想如何便如何,不管人善惡,不分是非;相反地,活人也有這種可能性的思想,將死者的形影介掛在心上,認為死者一定永遠存續在這個世間裡。人果有這種思想,很可能會與死者的靈魂感交相通,死者靈魂與活人靈魂溝通在一起,發生相交相應的作用,認為人死以後,靈魂還可以繼續存在。不過另一方面,人會懷疑將死者評為不十分有組織性的野鬼野魂,不是單純的死者靈魂,而將這種死靈當作活人思維中顯現的形影靈魂(日有所思、夜有所夢,或偶然間錯覺所見的死者餘影),不知死人本有二元性之氣存在(靈氣可以應物化形)。其實,這種死靈魂比一般死者靈魂更親密,尤其是很恐怖的,作用比較廣闊,作法上也比較容易給人知道,而引起宗教性的動機,有祭祀上種種儀式。譬如對死者永居之土,宗教界說「淨土」、「天堂地獄」等,延伸出死靈世界的問題。這種超感性的奧祕,已從神秘中漸趨公開化。世界若干民族,如南太平洋諸族,常把死者死後的存在以一種幻影來設定,並擬成靈魂姿態,圖文並茂地傳說表達,強調死靈觀念,以宗教信仰活動來表現。
具有鬼魂觀念的諸族作法並非無理由。人死後,靈魂轉到另一個世界生活,是有相當的科學根據。比如「水」,水冷卻後成冰,冰溶化成水,或水蒸發為氣,氣凝為雲,雲聚成雨,而下為水等,其實是形態轉變而已,而「質」不會改變。這是一種物理的變化,而人的靈魂何嘗不是?佛家說:「前生為人師,今生做馬牛。」這是很自然的,同於物理循環,毫無疑問。有此觀念的人,當然他會認為人的死,同物理變化一樣,靈魂一定繼續存在,過著另一種不同世界的生活,同時永遠存在於這個世界裡。有人問:陰間在何處?陽間又在何處?以一種極簡單的解答,陰間在人目閉之間,陽間在人眼開之間。否則大家可以試試看,將眼睛閉起來,久之所見的是什麼?相信有一幕幕不同的情景出現在眼底,這就是自己的靈魂(活人靈魂)發現陰陽間種種的靈質,科學說是「幻影」,其實是「靈影」;人死同目閉,別無二樣。這種形像的靈魂觀念,並非限於死靈魂,即使活生生的人,也同樣能看到冥間的各種靈景;在夢境中,也與目閉一樣,會看到冥間多種的陰影。凡人遇到這種場合,會感覺陰陽間有二元性對立存在,其實人人都有這種經驗,只要靜靜細悟,便會知道人確實是依賴一股靈氣來支持,並相信靈魂觀念。
初民有形像靈的觀念,但有時候又將死者的餘氣,當成為死者的複瀉靈,認為它是死者的別體,同時也有認為是人格性的形影精靈,這是初民最初的靈魂觀念。其實死者同樣有與生前一樣的生活,同時也有可能會顯現生前的模樣,舊地重遊;靈魂可以獨立存在,並保持永生不滅。初民認為活人靈魂不比死人靈魂那般可以永久性分離肉體,而將靈魂相會,假定在只可能際會,是當時有覺性而已。原始性思想認為,死人靈不但可以獨立生存,還可能再與肉體併合為一體,如「殭屍」般的靈魂,可以找到遺體來合體復活。人的肉體死後,靈魂已經完全分離,不能如生前一樣;靈魂從肉體游離出去,再歸返肉體,哪能那麼容易?雖然靈魂有一種超覺性的能力,借用別的活人身體為自己的身體(靈魂寄軀),不過這是一種靈魂觀念的內容而已。關於「靈魂寄軀」問題,社會上常見許多論點,特別在宗教思維中,均以它的存在為事實。社會既然有如此討論,則不能說它是一種單純的形像靈,而是死者的精靈,乃超感覺性的精靈。
初民對精靈思想,認為這種死者精靈,它顯現的對象,著重在動物中借體變形,或寄於火裡、水中,或風聲,或線條上,及燈火、鏡面、相片、肖像和走動物等,造出人體陰影(陰影靈)。而人常見的多是陰影靈,因為靈是一種「氣」凝的東西,是無形無相、無聲無色的,它要顯現,必須藉著有質東西,凝氣於中,變化各種形影,這是陰影精靈具有的靈力。
初民認為靈魂像一道影子,它會在各種動植物中顯現它的形影,而它有好的、有壞的,好的可以幫助人、救人,壞的會加害人、給人恐怖感;這都是未開化民族所意味的靈魂意識。曾有學者將它括論為陰影靈,其實影靈分有兩種:一種是形影靈,一種是陰影靈;形影靈比較單純,而陰影靈就不單純了,因為它帶有一種恐怖感,形像比較可怖,有時會變化為動物、獸類的姿態。這種陰影靈與死者生前有關係,比如死於不甘,成為二元性存在的靈魂,往往會在它生前遺有的東西裡面顯現,成為感覺性顯現原體靈魂的本身。雖然科學思想認為這是人的精神境界,但數百年來,還沒有科學家可以完滿地說明此種靈魂思想。我們知道,所謂精神境界也好,靈魂觀念也好,都是無可證明、存在的分量,完全是經驗所知。譬如醫學說的「精神」和宗教說的「靈魂」有何不同?其「神」與「靈」的意味,或「經」與「魂」的意味,相信只是詞異而已,其實是同功的。如馬來人和爪哇人,把一切靈魂說是雕形靈,與非洲諸民族所說的叢中靈魂一樣;其實雕形靈和叢中靈魂本是兩回事,不能混為一體而論,而且作用不一樣,靈力也不一樣,雖然都是超覺性的靈魂,其處境和範圍都不同。同時也有學者將此兩種靈魂歸為「精影靈」,包括在「精靈」一詞解釋,也有其出入。靈魂本身個別的具體性和表現性不同,進而其獨立性也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