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鬼、精靈與神祇

 

上古時代民智未開,民族的宗教觀念,其中被稱為神祇或鬼魅的,實際上並不僅是指多種精靈或靈鬼的東西。而上古時代的人們對於這種觀念,也沒有明確的區別。雖然當時人有所謂靈鬼和神祇的分界,甚至以後的學者也有種種不同的傳說;但在學說上,溫德所提示「有」與「無」存在的現實性的想法,卻認為靈鬼雖然有其超感覺性的存在,亦同是屬於現實世界的一員。神祇雖未必住在這個世界上,其本身卻存在超越性,從這一點便能聯想到未開化民族當時所謂「自然神」所具有的觀念是什麼?他們認為凡有關自然事物之精靈或靈魂,都是主宰宇宙的大神,因此自然而然形成一種超現實性的神祇。尤其在所謂「人物神」之中,除了存在於現實世界的死靈、死者與祖先外,也有其他更具超越性而被崇拜的人格神存在;祂們就是歷代英雄豪傑,為各氏族所推荐公認,當作是該地方或部落的守護神,如王爺、延平郡王、媽祖、景王公等,都是在生前擁有偉大事蹟,死後則被奉為神明來崇拜。因此將神祇視為是超越性的民族,在世界上亦為數不少。初民的思想,一般對於祖先或英雄豪傑,不論其在歷史上有否記載或傳說,說是靈鬼,卻仍舊接近於神祇,譬如義民爺、萬應公等。其實在未開化人民的宗教思想中,不論是創造者或是由靈鬼轉變成神祇,若用近代社會的道德觀念來看,即可預想到在靈鬼或神祇之間,人格性質之差別。久缺週密組織性考察之未開化民族認為,即使未賦予其主要職能以外的道德理想,亦毫無理由去否定祂未充分具有的神祇性質。總而言之,未開化民族認為既然是神祇,必具有其超越性能力的存在;而用異於近代人的道德理想,來考量神祇職能之別。

 

神話的發展,使雜亂的靈鬼觀念得以分門別類。細分它的職能和系統,則說明「神靈與靈鬼的發展」是跟著人類的發展走,而形成其住處與固定的名稱,這是不容置疑的。歸納來說,是在於其「知」的程度深淺而已;在現實性的靈鬼之中,也有這些問題存在。作為神祇的,祂的靈慧是沒有範圍和設限的,若從祂的形態和觀念來說,事實上多數的靈鬼,更早已被視為係人的形態。所以,異生觀念的動物形態,並不能因其為神祇之故,就排除其基本能力之存在;這兩種形態觀念,亦絕非有進化前後之別。常例說:未開化民族對神祇的想像都是趨向於人的形態,而動物形態或人獸形態,可以說是其屬性或職能上的特異表現。因此神祇不但性質有別,職能和形態也不同。不過,神祇或靈鬼或動物靈雖大致保留了其形態,其優越性卻未必能保持不變,而終有形態和超越性的差別。

 

未開化民族的神祇觀念,是以創造者或全父等人格性的存在,最具有原始性的思想力量。近百年來由於靈理研究的結果,一般遂指其並非由靈鬼或神仙的神祇觀念進化而來,寧可說它是已然形成的一種原始性「一神觀」的倡論。這種說詞,乃源自西彥蘭格之論,而學者之間更認同這種論斷,頗為盛行。澳洲是它的發源地,其次是非洲的比克美人,或東南亞的尼格里特諸族,而南北美諸民族中也有很多事例可為舉證。一般而言,這些舉證皆把創造者,或部落氏族的祖先,同視為部族的守護神。至於現代的宗教研究,其在自然神或文化上英雄豪傑之神,列入崇拜對象者亦極多;然由於民族性之相異,其各自佔據的地位和至上者之觀念,論斷自然也不同。其實神靈一職,無須將祂視為獨立的一神,應該概括為創造者的性質,較能令人適從。

 

很多場合上,對於靈魂觀念,仍認為在許多靈鬼和龐雜的神裡,有至上之神存在,這是不可否認的。其實這並不能表示未開化民族中唯一之神存在的事實,或不能認為這種說詞會形成原始性神觀的時代,尤其將它稱為原始性一神觀,更是不合宜的。將至上神觀念與其他靈鬼或神祇分開而獨立,這種觀念就比較適合原始性發生論;然歷史性一神教論,卻又有很多接近於唯一的至上神。未開化民族這種宗教思想的認定,將一切靈鬼和精靈視為具有變化成為神祇的能力,同時也認為他們這種推論是非常正確的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