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物皆有靈魂
人類自崇拜日月星辰起,即開始了對庶物的崇拜,而且分別其性別的符號,相信萬物皆有其前生、現生及後生的因循作用(佛教因果論)。
自古以來,世界民族對死人的靈魂最為崇拜。遇種族或家族中有人死亡,便備辦種種供養飲食等,同於對待生人的待遇,希望死靈能返回;再由崇拜死人開始,自然而然演進為對祖先的崇拜,及祈求祖先撫愛與守護子孫的信仰。古人崇拜祖先極盡誠意與感念,不但對死人毫無恐懼感,更愛慕與希望它的歸來;這種死人與活人會面的觀念,是親情與孝思的呼喚。而視陰陽情節為無稽、多餘、迷信的人,其實並不懂得中國人孝思的主旨。故古人崇拜祖先的陰陽思想並非空有其名,而是人格性靈魂觀念的極要表現。中國有一句哲語說:「毋念爾祖,聿修秉德。」此即表達了子孫極力提昇祖宗的重要性,所以無懈於積德。古人宗廟設有祭司,他們都是種族的建設者、種族人格的代表者,或修養良好,且有咒術靈力,以及有超感覺性能力,為種族拔除病靈、魔擾,或能制訂法律的道德者。尤其祭司還能熟識陰陽之事,為陰陽間之橋樑,對靈魂動態可以立即處理,而受到陰陽或神人所寄託。
所謂死者的靈魂,若將它分開來說,可分為歷史性的人物、神話性的人物、通常性的死靈三種。人的死,無論他被稱為神仙或聖或佛,其死的時候都被列為靈魂的一種。只是被稱做歷史性人物者,其生前的事蹟,乃指對種族生活有益、貢獻或犧牲受到肯定,以及有功於戰爭等。而神話性人物,則大都是出身於英雄豪傑,或直接與宗教有關係的教祖、聖徒及殉教者等。
至於原始宗教,認為死靈係屬於一種通常型態,較相信祖先會守護子孫的靈魂,或死靈有時候會產生憎怨與愛恨,並嫉妒和報復活著的仇人(我們常聽到俗語說「死人直」這三字,可見死靈魂是反覆無常的)。為何死人會如此?俗語說:「人死要全歸」,據此「全歸」二字,已概括人有三魂七魄,人死以後此三魂七魄即需全歸。如果缺一,此靈魂就不齊了;而靈魂不全歸,其中缺一二,此靈魂更不能正覺,不正覺之靈魂,當然對是非不能分明。我們在社會上常聽過一句話:「你像沒靈魂的人」,或「你是失神的人」等語,證明欠失靈魂的人是茫茫渺渺,不能自主。則死人和活人都是一樣的道理,在生時要有全靈魂自在(全神),死時也要靈魂全歸,所以俗語說:「不能快活生,也要求得快活死。」宗教家所謂「善終」,即指在人死的剎那要全神凝注,無所牽掛而閉目直往,歸敬鹿苑。其實陰陽事例或靈魂事跡,在過去的世界和現在宇宙間發生很多,只是陰陽之事乃道本無形、道本無名,不能用儀器測驗,也無法以人的眼睛看到,更不可言證、見證而已。
宗教的起源,其實也是由崇拜死者而來,更因為對死者的祭思,才產生所謂的宗教觀念。例如古人認為靈魂會給活人帶來病苦、災害,活人便用物質來供養祭拜靈魂,這種說法不無道理。或許對靈魂舉行宗教儀式的禮拜,是古人從經驗中走過來的,但有些敬仰的作法卻比較混淆不清,難以認定,譬如帝王以他的愛臣或兵將作為陪葬、富家的員外則用奴婢陪葬等,說是喪禮之備,其實已違反了人性與生命的法輪。古人尊王之貴,即所謂「君欲臣死,臣不敢不忠」,這句話雖是「忠心」之表現,卻也讓君王者走向了獨裁政治的極端;其實死要重於泰山,才有死後靈魂之貴。因此,宗教在舉行祭拜靈魂的儀式或處理靈魂的過程時,應尊重並瞭解古人之初心,務求究竟其成,有始有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