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「身體靈」的動態
什麼叫做「身體靈」?「身體靈」這一名詞,係咒力與生命觀念結合的靈質,它會發揮特異的力量,乘機侵入人的身體中產生怪異的舉動(即俗語所說「著魔」異動)。其實人會受到這種怪異靈力的入侵,多係人在精神渙散的時候,或者經常出入一些比較不太正常的寺廟,或聽多了神仙鬼怪的故事,以致思想被渲染,自然產生心理上的變化。具有這種非人格性力量者,稱為「阿尼瑪德主義」人士,其咒力性質與生命觀念迥然不同,有時由靈魂產生,有時則為固定的靈質所操作,此情況在社會上時時可見,譬如患者在起舞時一會兒說他是某某神,一會兒又說是某家的靈魂,或死者某某來寄身……皆可視為是生命的一種異常動作。不過在靈學上,則認為與靈神無關,只是身體靈之感染乘氣起動與心理的沸動;有時會具有某種特異治療的效果以及神秘的力量,並被其他靈質所支持,譬如鬼魂也有可能臂助之,所以產生效果。學理上有些稱為是「馬奈主義」與「馬尼托伊主義」,即美拉尼西亞諸島的阿爾哥因金諸族異端。其實,在未開化民族中也有同例,其觀念內容或多或少不盡相同,若要將其概括,仍應以生命觀來區分,稱「咒力觀念」較為適當。
靈魂觀念乃世界學者之共識,不管那個種族或諸島產生靈魂思想,其靈魂靈質都是一體的。前述舉例雖與中國的靈魂、鬼怪、魂魄、邪魔、魍魅等類似,皆屬於靈質的分類,但是這些名詞,卻鮮少有人作專門之研究。譬如以西禹諸族的伊羅哥亞諸族為始,遂有北美洲諸民族,或澳洲、印尼以及非洲諸民族中已有之無數摘示,其中所提及治於人類的特異效果,必含有咒詛或咒祟之臂助。因此,這種力量觀念稱之為「力質」與「咒質」,相傳其由來,則是未開化民族所認定是液體力或氣體力的一種實體(身體靈力)。這些靈理名詞,由於說詞和異動的渲染,以及「人云亦云」觀念上的想法所致,遂將單純的靈魂觀念,變為感染性的身體靈之異動,或是極單純事物之性能,或是屬性而已;而遍滿於宇宙間的萬物,則被認為支配著所有神秘力量,這無非是誇大了原始思想的特異性,又把事物異常性質與機能的原因,設想為超自然性力量之觀念。雖然咒術有顯現移動種種事物的可能性,也不過僅止於片斷性地在特定人物當中運作,特別是在相關人類的場合上,若被視為一種靈魂或靈質的話,則極易形成另一種靈魂觀念。這種觀念,誠如社會性的精神力量一樣,譬如患有精神病態的人,當他發作時,其力氣是不可限量的,而這種精神力能在靈理上來說,其存在與機能並非正當的自身力量,而是神秘性與不合理性思想交合儲成的靈力,希望能借此靈力完成一種威顯性,來表明為神的力能,並加以咒術的方法,當作宗教的基本條件,表現為一原始性的特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