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觀
世界任何宗教,其宗教思想都各有具體的組織,同時也有對世界觀和宇宙觀的看法;這些思想賦於初民的觀念,當然會在通俗的信仰中,產生某種宗教性的意含。因為初民的信仰心理,總會認為這是宗教必要性的過程,甚至以為這是宗教思想的中心要素(神靈舉動)。這種觀念功能被引進到宗教思想中,遂成為宗教活動重要的影響力,同時侵入已經發展的宗教中,使有意識性的宗教體,都會對這種問題更進一步地起了組織性的觀念,因此有教體、教團的思想,並營造了比較具體的宗教活動。相反地,在比較不開化的民族中,不但不支持這個思想,還反對這個觀念,並破壞這個組織;因為未開化民族對世界觀和宇宙觀,認為只有神的靈力可以主宰一切,沒有所謂組織的能力,所以一切要聽從神的命令。不過這僅是些極貧弱民族的思想和觀念,只憑神的片斷性靈力做生活的依靠。然在宗教經驗和生活上,雖然不能說是絕無僅有,卻似乎也並不具有重要關係。所以在民族學的研究上,經常會看到有些民族藉著宗教思想,記述有關神話和土人思想的宗教見解。事實上,這也是未開化貧弱民族在無法理會宗教意義時,藉著神靈之名,向群眾勉強地作答,同時說明是承傳而襲的神啟,或神命令的話;若將這種片斷性神靈感觸的心理,當作是宗教的全部,實在非神的意思。綜合世界宗教的配置,和初民的宗教思想,或未開化民族的宗教思維,雖有相當的差距,但最後卻有相同的目的。
文明人的宗教生活,不單有教義、有規儀,且有世界觀的文化根柢和宇宙觀的哲理性,同時有具體的宗教基礎和教團的背景,非由一人可以直接指揮力量,或非離開教義,以直觀性經驗及種種特殊的宗教技能,或感神之法,可以裁奪教團活動;這是絕無僅有的。何況,毫無具體思想和組織的未開化民族的宗教思想,有相當多的疑問存在;它的方法,在現代宗教觀上,已不可能用神的命令或用神奇,可以令人信仰。現代的宗教信仰,是有人文思想、文化思想和全面性的活動,才能影響現代人的心理,否則終會被時代淘汰。
其實,現代文明的教團所主張的是宗教生活和有教義的信仰,同時也有世界觀的思維,作為宗教思想的基礎,並以神聖為背景,教化人類,而非接受神啟命令和指揮。其實宗教所求的是「理」,始能為人信服;相反地,想離開這個教義或真理,而以直觀性神靈經驗等種種特殊的超自然性行為作為,令人感激或法悅,絕不是宗教正法。不過這種活動的事實,卻是在現代社會當中舉目可見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