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經》第十一章

 

三十輻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誕

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

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

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
 

玄一和卿家上山伐木,費了半天的力氣,等到大樹倒下後,卿家發現此樹是空心的,不由地沮喪到將斧頭扔了。

 

玄一說:卿家啊!你何至於此?

 

卿家說:你我一斧一斧地將樹砍倒,原是為了用它的木頭,而這空心的樹,伐來有什麼用呢?

 

玄一看看倒下來的樹,順勢坐在樹幹上,問說:好好的一棵樹,它少了什麼嗎?

 

卿家指著樹心的洞疑惑地說:你怎麼會沒有看見呢?這不是少了嗎?

玄一說:我都看見了,而且看得很清楚,卿家你再看看清楚啊!這樹多了什麼?

 

卿家說:樹心空空的,怎麼會多出來什麼呢?

 

玄一說:空空的就不是東西了嗎?

 

卿家實不解地問:空的怎麼是東西呢?

 

玄一指著山下的路說:你看那路上的車子,三十根車軸裝在車輪中心的那個段上,它要有空處,才能使用。將陶土放入模具裡,做成器皿,器皿要有它中間的空處,才能使用。

 

卿家說:對啊!房屋鑿出了門窗,有了空處,才可以當房間使用。

 

玄一說:所以要想用到有,必須要有無。所以,空空的也是東西。所以,空心的樹自有它的用處。

 

卿家問:有什麼用呢?

 

玄一說:蒙上皮子,不就是一面鼓嗎?將它對半鋸開,不是可以用來引水嗎?要是它再粗一些,只消不多的加工,就是一隻獨木舟了,我們能坐著它去游海到處尋仙了。

 

卿家說:你快站起來吧!這樹我們能用了。(以上《小說老子》取材自陳村先生作品)

 

古人制器,尚象車輪,因其形圓象月,而其輻有三十,為一月之數,轂者虛中轄軸,運輸以行地;埏埴則為和土成泥以為器;戶者室之空間,牖者如門窗之通明處。無者謂虛,車之無轂不能運行,器無中虛亦不能承受,室間無戶牖豈能出入?車、器、室,皆實有之物帶來便利,故曰「有」之以為利;至於車之轂、器之虛、室間之戶牖虛通,則為之有用,故曰「無」之以為用。

 

是故凡物之有形以為利,皆賴無形之妙以為用。譬如人之身有形,而其中操作者為無形之靈氣,然其用豈特人身?凡天地萬物皆然。胥元一曰:聖人言三十輻共一轂,以至於器室之論,蓋使學者體物知身,非徒事於文。車、器、室之理,先賢論之亦詳,不履贅言;若謂體物知身,則欲言者鮮。體物知身之說,譬如頭、目、耳、鼻、口、體、手、足共成其身,雖然各有其攸,可乃塊一物;而其知覺與運動、視聽言嗅,皆在於人。而求「人」之一字,竟莫能指其端的處,豈非無位之人,而為有數之身用,此即「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