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道德始有真信仰
翻開報紙,常看到一些「神棍詐財騙色」的新聞,尤多是「道教」門下發生的,實在是道教的不幸。
道教原來是一個多神教,如印度最早的普羅門教一般,是一個最複雜、最沒組織的宗教,擅用一些形形色色的舉止,戲神弄鬼,專攻人心。目前的台灣道教,廟觀壇堂到處林立,比村里辦公處還超量數倍,甚且神明的人口也超過活人的人口;說起來,一尊神明足夠保護一個活人有餘。
現在是中國五千年來神明最多的時期,然而這是我們的福嗎?人類得救了嗎?實在值得人們懷疑。
文化院是正式以「道教」立名組織的團體,在所有對道教名聲有辱的事件中,文化院也深感受累;其實多數的道教廟觀宮殿都很好,對國家、對社會貢獻很大,幫助良多。只有少數不肖壇堂假神明的名號,把神當作搖錢樹,他們大力廣告,從中欺騙信徒、蠱惑信徒。他們懂得抓住信徒的心理,常假神明的名義或說鬼怪的話,恐嚇信徒,或造謠因果,或沖犯命運,或劫數臨身,或橫鬼纏身,或沖犯祖先,或祖先囚獄受苦等,以此控制人、擺佈人,使信徒迷迷糊糊,任其宰割。其實這是他們故弄玄虛的手法,如果真有信徒患了上述種種劫難,誰也沒法憑一己的能力,去命神明為他解決問題。而且,神明是至公至正的,憑理做事;同時,祂也無權利欲人生、欲人死,或給人福、給人凶。雖然神明可以知天、知地、知人,解人之難,醫人之病,但祂要循著天理,遵守天條法律,不是神可以自裁自主的。
信仰神明一定要信理,「理則神」,有理便是神,無理便是鬼;而且人們的舉動若與一般人不同,便不是正道,所謂「道法自然」,道法愈高的人,他愈像普通人,這個道理稍用理智一想,就不會輕易受騙了。至於人會被迷惑於鬼神之中,大都是一些私欲過重、追求神的「靈感」和「真興」(即「靈驗」之意)的人,才會陷入其中,失財失身。
廟觀寺院,應該是一個講神德、教孝教忠的教化場所,教育信徒有豐富的宗教常識,知書達禮,提昇道德生活,奮力行善;並使心思不正的人,也能一秉正覺,承認真理,幡然悔悟,重新向善。這才是寺廟設立的目的,也是事神明的人應該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