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道.行道.得道

——源於生活.落實生活

 

道,和現代人關係最密切的是「修道、行道、得道」,此三者為天下宗教家所倡導的一個入世的果,其實也是關係著每一個人生活上最重要的一個出世的因。試看現在社會,到處作孽多端。譬如一個「行」的交通事件,真正出自於車輛本身毛病而發生的事故應是極少數,可能只佔百分之二、三而已;但在百分之九十餘的事故中,有八十都起因於駕駛人員的錯誤、疏忽所致,剩下的十餘則是行人自己不注意的責任。這種情形,若沒有道與德,而只是以道義上認為賠償了事,在今天經濟發達、車輛其多的交通上,一定會形成一件令人恐懼的社會問題。那如何以道德涵養加諸於駕駛人的思想裡,陪伴他、提醒他振作精神呢?祇要人有修道之心,才能夠一日三省,思過改過,奉公守法,而行動出來。譬如能常懷「讓」的涵在,遵守交通規則,這便是行道的根因,從而在社會中結出好果。

 

「修道」,不是叫人進入山區裡去閉門坐禪或煉丹、修法,或背離社會、隔離紅塵三十里,它只是希望人能一日三省,常作思過改過,將善實行出來而已。它亦並非有道緣、有神緣,或無道緣、無神緣,若每人都具有修道之心,人人便可以修道。在日常生活上,家庭、社會是最好的修道場所,因此修道很簡單,也很平常,只是將自己日常生活的錯誤,改正過來而已;它就是修道,別無花樣,也無拘束,更無江湖上術話的禁忌。

 

「行道」,是將日常錯誤改正過來以後,擇善者從,把最好、最有益於人類或社會、國家而能夠幫助人的,由內心的誠意處做出來。譬如搭車時讓婦孺座位、保護婦孺過馬路等,凡發現有人困苦需要幫助,而能成人之美,就是「行道」。尤其是那些默默行善的人,即符合所謂「行善不欲人知,切莫行善望報」;如果是釣譽揚名的善,有時候反會成為大惡,這種善切不可做。譬如甲曾幫助過乙,遂至甲有問題的時候,適逢乙身處其中,為報答甲恩,故明知違法,卻無奈為恩所逼致犯法,其結果便是為報恩而犯罪;社會上這種情形不勝枚舉。所以「行道」之心,乃人性本善;做好事、積好德,是為人的本分;嘉許人,也是為人當行的事;不寄望報或功德的思慕心,更可無為而無不為。

 

「得道」,是每日行事幫助別人的結果,若得到人的一句「謝謝你」、「多謝」或使「人之感激在心」,憑此就能「得道」。譬如保護婦孺過馬路,聽到一句「謝謝」就是得道,而非得到神仙或佛的法或寶偈才是得道。祇要每日接受很多人對你的「謝謝」,你就可以每日得到很多的道;日積月累年計,你即是一名很高很高的高道了。

 

上述「修道、行道、得道」,此三段順序法則便是這麼簡單,而為何宗教上的傳說卻是那麼困難呢?其實宗教本有宗教的目的,宗教認為「道」是不可見的,它是無形、無相又無色的;不過,宗教家仍忽略了「道」加諸於人的過程,它是有形、有相、有色的。道藉人而顯明,人的良好行為表現即為道。道無人推,便終究是死寂的枯木,不能發揮道「空即是色,色即是空」的真諦。所以,「道」由人而靈力無窮;若無人時,則「道」永遠祇是一個名詞而已,與人、與世毫無作用。

 

然修道亦人、行道亦人、得道亦人,雖是「天地人」,人在最低,人卻為「三才」之最能。其實以「」象的天字,上為天,下為地,中為人;人在天、地之中,即可以上天,也可以下地,而且天與地亦必經人,而有天、有地之表現。尤其人是頂天立地 ——肩天踩地,可見人的力能足以發展無限。故老子云:「天之病,聖人醫之。」所謂「聖人」,就是頂天立地的人,他能夠以德能、德力來醫天地之病,或許,他就是修道、行道、得道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