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生與放生的迷思

 

生命的意義

 

「萬古長空,一朝風月。」生命的火花於焉迸射而出。宇宙的存在,除了空間及時間之外,最微妙的是由於意識生命的參與其中,才構成宇宙的壯觀;沒有生命的存在,時空即成一團死寂,其動、其靜,皆無意義的存在。生命本就是一種可貴的形態,而生之道所以可貴,是由於生命對宇宙提供了它的意義與價值,因此若對生命的無知錯認,以致浪費生命,或貶值生命,將是令人萬分惋惜之事。

 

世間很多人,甚至宗教信仰的修持者,對殺生的問題特別敏感。其實對殺生的看法,總是見仁見智,又顯而易見。因為「殺生」這個名詞,所指的是「停止生命形態的繼續」,其中一項特別令人重視的問題,便是生命形態的分野:有意義的生命形態,及無意義的生命形態。有意義的生命形態,即人們常說的有精神、心靈及思想;而無意義的生命形態,它便是無所謂精神、心靈、思想。有意識的生命形態,以人為的力量,並無法使其實質終止,這是由於其存在的形態,是以一種非人之五官所能完全感知的「能」存在(宗教說的「靈」)。是故,人死亡,並不意味他的生命就此結束,而更意味到生命又邁向另一段新的、光明的或黑暗的里程。但無論是光明的或黑暗的,其所蘊合的是一種前進;光明的是發揮生命力(上升做仙做佛,或更上層的性命前途前進),黑暗的則可鍛鍊靈魄(再底一層贖罪修鍊)。總之,只要有前進,其最後的目標才是一個圓。

 

殺生對物的本質

 

因為殺生是一種終止生命形態的延續,假使就物質世界來說,就是終止無意識的生命形態或有意識生命形態的代用物質形態。這裡,我們先來述明殺生的本質,因為生命是永遠不能消滅的,其所以被認為消滅,亦僅只是其組合的外表形態被消滅,而它的本質即轉變為其他的單元物質元素本態或其他的物質形態,誠如佛家說的「前世為人師,今生做馬牛」一樣。例如水加熱而成氣,氣遇冷而成水,再受冷凍結成冰,冰又可化解成水等等形態的生滅,只是質的分解而結合,但是質的本身,是不會被消滅的。同時,物質並非構成宇宙的最重要因素,物質是推動宇宙邁向其最極致的目標「圓」,亦可說是一個「大協調」的媒介;正如鋁合金等,經由人的智慧製成飛機,飛機係載人飛向其目標而存在的媒介物,鋁合金亦是人類完成某項需要理想的媒介物一樣。若人類將物質形態終止其繼續存在,再製造成機械,並不違背宇宙的律法。人的肉體,也是意識生命為求藉以達成任務、精鍊靈性的一種媒介物。

 

當然,有機物質和無機物質所予人的感受是有差異的,但是對意識生命而言,那是一樣的。只是有機物質(如人的肉體)對人來說是比較親近的一種物質,另動物和植物差別在構成物質中,同樣皆為無意識生命形態。吃水果、蔬菜和吃魚蝦、肉類一樣都是殺人,而人類在極度必要時「殺生」,並不構成絕對的錯誤或違背宇宙的律法。

 

殺生對吃的論斷

 

一般人談及殺生的恐怖後果,基於殺生所含意義之不同,可分為幾點來探討。

 

食用生物為了茁壯自己,必須依賴各種不同的生存要素,如:光能、空氣、水、養分等。人為了補充養分,就得借助米麵、蔬菜、魚肉、藥草或化學藥品;為了有限的空間、日益膨脹的人口,除了米麵、蔬菜、水果,人類尚需依賴浩瀚海洋的生物,及陸上的家禽,以維持人類的生存。肉食的動植物,同樣也需依賴其他動物以獲取生存。人類將某些家禽、家畜列為取食之用,由另一角度來看,是有相當積極的意義。試想,一位農夫辛勤植菜來養豬,由小而大,生病要看獸醫、日曬要蓋豬舍、污染要沖洗,其照顧無微不至,而豬終日只顧吃、睡,無所事事;假若豬長大了不貢獻它的肉體供人營養、維持生存,則豬的生存價值及生命意義,終遭到貶值,宛如廢物。

 

由於它能貢獻出自己的肉體,致使人們承認它的存在確具有意義。是故,食其肉者,是在提高豬的生命價值,並使豬有報恩於人的機會;或許豬就是有報恩於人,它又能消除前生的罪愆,來世轉作另一種不同的形態,也可能可以做人。又試想某人養豬,終日照顧備至,待其死而埋葬之,不知人們對此事將有何想法?有意義生命形態與無意義生命形態,差別於此,用處不同。

 

殺生對維持生存條件之正常

 

凡有為要生存條件之正常,使生活不致擅受干擾或危害,生物必須迫令干擾者完全終止其干擾行為。在一般家庭中干擾最大者,首推蚊蟲之肆虐,其中干擾程度輕者皮膚傷癢,重者令人失去意識,成為白痴或死亡。在不將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的原則之下,將蚊蟲趕走之消極態度,已非正確的態度;欲完全停止其干擾,惟有迫其在人類生活區域裡完全消失。同樣情形,在不適當的條件下,放生便成了危害人類生存的行為。假若稻榖將要收成之期,某人在寺中放生麻雀,立即生效的是其週遭的稻榖首遭其害。是故,在此有限度的前提下,殺生者為維護安寧者,放生者為危害安寧者,事宜取之中道,偏持即失之善良慈悲的本意。

 

殺生對生物的生態平衡

 

人類居住的地球是個極有限度的空間,某些生物的繁殖力是相當驚人的,如果不加有意地遏止這種驚人的繁殖力,而縱其無限度的繁衍,其結果將危害地球其他生物的生存條件,最後連它本身的生存條件也終遭到其害。例如:海龜每年以數十倍的速度從事繁衍下代的工作,如果不是被一種稱為「掠奪者」的海鳥將之大部分掠取,只要短短數年時間,地球的海洋將被海龜佔滿,海洋的生態亦將失去平衡,而直接影響其他生物的生存;海龜本身,亦將失去優越條件的生存環境,而自行滅絕。

 

所以,要維持生態平衡,必須仰仗類似掠奪者無意地遏止生物過度的平衡作業、繁衍,或以人類的智慧有意地從事過度的平衡作業。基於該項理由,必要的發生,是人類保護所有生物自由生存的積極行為;如消極的縱任,是逃避身為萬物之靈的偉大責任。

 

防止罪惡的繼續

 

生物有時會生存在不適當的空間,進行其有意或無意的危害行為。在山間經常有毒蛇潛入住宅戶內,向成人或小孩施行非蓄意的攻擊;若人們不做適度的捕掠工作,使之有適當的生活場所,不危害人的範圍,則將會發生許多人遭到傷害致死的不幸。則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。又人因環境、個性及理智互不相同,某些人日積月累,便形成了對罪惡的心理適應症,也是一般人所謂的「劣根性」,以致在危害人類姦、殺、掠奪等行為時,也不以為意;小者魚肉鄰里,大者殘殺人民或其他民族。如此情形之下,為了不再加深他這一世的罪惡,終止其有意識生命的形態代用物,即治其肉體於死罪,是一項慈悲的行為(當然是由法律機關來執行),也是一項必要的殺生,是為保護人類生命的殺生。

 

殺生對宇宙的大協調

 

目前的人類世界並不是完美的,人類行為亦非至善之態,人之智慧也未達至潔之境。是故,某些部落或集團會產生錯誤之思想,其作法而致為害其他集團、種族。基於此因,另一些集團必須為自己之生存而奮鬥防衛、為正義而戰鬥、為正法而起義,由是國防、武力因之而形成,為國家民族擔任這項工作和任務,亦成神聖的職責(英雄惜英雄)。為了不讓邪惡之人侵害人類,為了讓正法、至善之大同思想能普行於世界,國防、武力遏止罪惡之能力必須形成。所謂「養兵千日,用在一朝」,而服兵役,消滅奸匪,即是一項神聖的職務。

 

身為道家弟子,道家行俠作義的精神,尤應對罪惡使徒之戰,率先參與此聖行,不淪為殺生,讓國家民族遭殃。是故,為正法、為至善而服兵役,參加戰鬥行列,殲滅奸匪,絕對是正確之道,而且也能因此早日促成世界大同,使人人向善發展,邁上至善至聖之境,導致宇宙大協調。反之,因執於絕對反殺生,而逃避護衛人類之責任,在奮鬥時期處處反戰,則淪為「為虎作倀」之行為。一項真理的認定,必須是放諸四海而皆準,方謂真理;反之,一項理論之效法,會因眾所共遵,而致不可收拾之態,並不能稱之為真理,也便不是正道,亦不成正法。

 

生命是可貴的!但在某些情況之下,貢獻出生命,讓生命更具意義,確實可貴,更顯示出生命的珍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