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觀傳道.人我不分
宗教,是以神擬人格化,來教化人為善、為德。清水祖師告訴我們:「無論是那一種宗教、那一位神到文化院與文化院生講話,一定要降身與人一般來說話或作教育,如此神人才能溝通,否則人是聽不懂神的話。而神要人做的是,做好人的本分,為一成功的人,不是鼓勵人修身修行,以為要成仙成佛。」
生活裡,各行各業的人,做人處事需要有道德、責任的觀念;尤其是媒體工作。因為媒體,具有傳達宣傳力量的工具,一件事故的發生、是非曲直的承擔、結果的影響,在在都需求客觀的求證以實,正面、反面、多面性觀察,以達到客觀、平衡性的報導;如此,方不會有令人錯覺的視聽,且世人也會因為媒體的報導,得到警戒或教化的目的。
各種宗教,都是教人行善傳道,因此,須先瞭解別人的教旨,再去宣傳自己的道理。佛教講「慈悲」、儒教講「圓融」、道教講「自然」、基督教講「博愛」,其實都是一德中的各德,終歸在一「道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