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經典
《周易參同契》和《太平經》的出現,和五斗米道、太平道教團的產生,是道教形成的標誌。
《周易參同契》是關於煉丹術的最早理論,被後人稱為「丹經王」,它是對以前還丹金液燒煉技術的總結。「參同契」是指將易學、黃老、爐火三者綜合為一:太易性情,各如其度;爐火之事,真有所據;黃老用究,較而可御;三道由一,俱出經路。該書是漢代黃老學派煉丹家魏伯陽所著,記述煉丹器具的製備,與藥物的種類、劑量,和爐火的調節,及藥物的反應過程,或煉成後服食的方法,以及產生的效果等。書中特別對丹藥的反應原理、火候的掌握方法,記述很詳細,一直為後人奉為準則。
《周易參同契》又是漢代學家說明煉丹過程的記述,和易學與煉金術結合的產物,它還把漢代易學中的「卦氣說」發展為「月體納甲說」,因此它的理論在易學史上有一定的地位。若用易學的角度看《周易參同契》,是用陰陽變易說來解釋丹藥形成的原理,又用「月體納甲說」來解釋爐火掌握的原則。譬如《周易參同契》開端並說:「乾坤者易之門戶,眾卦之父母,坎離匡廓,轉穀正軸,牝牡四卦,以為橐籥,覆冒陰陽之道,猶工御者執銜蠻,准繩轍,處中以制外,數在律歷紀,月節有五六,經緯奉日使,兼并為六十,剛柔有表裡。」乾坤坎離和後面說的「六十」指的是六十四卦,用六十四卦來解釋煉丹的全部過程,則六十四卦中,取用乾坤坎離為四個基本卦,是丹藥形成依據(乾坤為爐鼎,上釜為乾,下釜為坤,並取天上地下之象。坎離指藥物,坎即是鉛,離即是汞;或坎為水,離為火;火指藥物蒸餾,水指藥物熔化為液體。乾卦、離卦為陽,坤卦、坎卦為陰;鼎上為陽,鼎下為陰;汞為陽,鉛為陰;火為陽,水為陰。)鼎爐及藥物等,都是依陰陽變易的法則進行作煉,尤其「牝牡四卦,以為橐籥,或覆冒陰陽之道」之說,指明煉丹過程也要依據自然界陰陽勢力的消長來掌握火候。
「經緯奉日使」說明把剩下的六十卦分配在三十天內,每天有兩卦;「剛柔有表裡」說明陰陽屬性之相成相剋。《周易參同契》特別強調坎離兩卦之作用,同時也明確地說明「易為坎離」,以坎離講陰陽變易,如此說,也無違背易學的陰陽變易原則和煉燒的原則。煉丹的過程,藥物和水、火二氣的變化,鉛為陰,其遇火而熔為白液;汞為陽,其遇火而昇華;水為陰,火為陽,混而為一,煉為丹藥,此即是「易謂坎離」。
《周易參同契》的「月體納甲說」,是說明煉丹火候要隨每月月亮的盈虛而調節。但火候有兩種,文火和武火。減炭為文火,加炭為武火;在一個月裡,前半月用文火,後半月用武火;在一年內,冬至後用文火,夏至後用武火。它是要求煉丹術依據自然界陰陽勢力的消長掌握火候。
《參同契》的「納甲說」有三種,說明煉丹運火程序,因此稱為「月體納甲說」。
第一種是六十卦納甲說,將一個月分六十個晝夜,配以六個卦,每日早晚的用火。
第二種是八卦納甲說,以月亮的盈虧說明一月之中的用火,以坎離兩卦代表日月,以其餘六卦代表月亮的盈虧過程,八卦又各配以天干地支。
第三種是十二消息卦說,十二消息卦是用十二個卦(复、臨、泰、大杜、夬、乾、姤、遁、否、觀、剝、坤)表示陰陽二氣的消長。
《參同契》用這十二個卦與天干十二律相匹配,說明一個月或一年的用火程序;又用五行相生相剋的關係,說明鉛汞加溫起反應,轉化為金丹的過程。
陰陽五行說為漢代思想的主幹,所以在《參同契》可以看到道教產生的背景,同時看到道教陰陽五行說和儒學的成分。
《太平經》是流傳至今的最早道教經典,《太平經》的歷史可以上溯至西漢;《漢書》記載西漢成帝時,曾有齊人甘忠可作《天官歷包元太平經》。
《太平經》產生於東漢安帝、順帝時,出自于吉等人,後於桓帝時由襄楷進獻給朝廷;原經本有一百七十卷,但今現存於《道藏》中只有五十七卷。
《太平經》的宗旨,為興國廣嗣之術,是講「氣」以養長生,則為生命存在和長生方法。《太平經鈔•癸部》說:「三氣共一,為神根也,一為精,一為神,一為氣,此三共一位,本天地人之氣。神者受于天,精者受于地,氣者受于中和,相與共為一道。故神者乘氣而行,精者居中也,三者相助為治。故人欲壽者,乃當愛氣、尊神、重精也。」說明「精氣神」是人生命存在的基礎。《太平經鈔•壬部》說:「人有一身,與精神相合配也。形者乃主死,精神者乃主生;常合則吉,去則凶;無精神則死,有精神則生。相合則為一,可以長存也。」
歷史上的「精氣神」,在《太平經》已經有新的發展,則「精氣神」的性質,與人的行為和人的身體有密切關係。但「精神」有善惡、吉凶,人身的精神亦然;因為精神的性質決定人行為的善惡,故有關性與命的關係甚大。又人行為的性質也可以使相應性質的精神進入身體,並精神可以出入人身,更賦予精神以人格神的特徵,在人格神的精神中表現。
其實人之身體中有所謂「人身之神」、「司過神」和「五臟之神」。司過神曰「監察神」,為監察人行為過失的神;這種神在《太平經》叫做「六司命神」,證明人五臟之神,也有司過之功能(所謂「你知我知」之意)。
五臟之神「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」,在《太平經》相應為一種形神求長生的論述,所謂「精神出游,神隨人意,諸神司過」,以此論述為根據;又括「守神」、「致神」、「還神」三種。守神有兩方面的含義:
一、存守身中已有的精神,使不失去或游離身外。
二、守神可以防止凶神惡氣在身中作亂。
「致神」是防止招致身外之精神來侵入居住人之身中。
「還神」的對象是本在身中卻一時游離身外的精神,通過還神的辦法,使它們返回人體與身形相合,以達到消除疾病和長生久視的目的。這種方法是重在「思」,在思神時,要把這些神像掛在靜室中實行凝思,並要佩神符,及吞服丹書。
《太平經》中的「承負」,也是道教史上重要的觀念,它給人們行為的後果作了解釋;因為一個人行善反得惡果,行惡反得善果。這個問題,《太平經》認為是「承負」所引起的作用。「承負」說明人今生的遭遇是受前輩人行為的影響,今生的行為也會帶給後輩人福祉;承者為前,負者為後。《解師策書訣》說:「承負是告誡人們要為後世人行善,免受承負之厄;本人能行善得道,也能免去承負之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