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經濟觀

 

「群體合作,積少成多。」每一個人的力量都是有限,大抵一個團體乃至國家,必須合作才能產生力量。從古迄今,合作不外乎有兩種方式:一種是共存共榮,為達到同一目標而合作;一種是相爭相奪,為達到利己目的而合作。這是群體合作的演進。而在群體的合作中,要能共存共榮,切不可相爭相奪,並體認「不嫌少,積少成多」的觀念,所謂「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」,這句話可作為群體合作的警惕。

 

今日人類社會之難得安寧,多是為了「錢」,一個家、一個團體的紛亂,殆皆由於「錢」多而令人眼紅,以致產生糾紛。果使群體合作能保持其共存共榮,莫假借慈悲的名目汲汲求利,在宗教財務上,「錢」的來源和「錢」的去處,都要一清二楚;須知其一分一文,皆是眾生的辛苦錢,應該知道善用濟世。雖然聖哲以因果報應來約束人心,但其要者仍在自我立信,《易》云:「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。」二人同心即是二人互信。由二人互信的力量,尚可有「神乎其斷金」之力,假如一群人皆互信,其力量何其偉大。蓋互相信任,即共信立,共信即是群體的力量集中於共同的目標,如此「眾志成城」,自然發展無量。

 

任何團體,尤其是宗教團體,更應以此為永久的目標;其領導人物,尤必須經常有群己共榮的體認,保持共同信仰的理念,互信才是團體成功之本,也是寺廟財經充裕的基礎。孔子論家國財經,首重勤儉節流與源遠不斷。平常一個宗教團體,其經濟來源雖無法作預算,卻往往也不可預知而源源不絕。其實這些來源,莫不透過眾生的慈悲所獲,其理甚明,但有少數的宗教家不能在「人善我亦善」或「善與人同」之下表現自己,而以為神明可以掘金挖銀,這種作法終將被眾生所唾棄。故宗教家一定要在眾生面前樹立一個「信」字。孔子認為國家寧可去食去兵,而不可去「信」,誠然食去難復,兵去亦難復,惟「信」一去欲復更難矣;無食無兵而「信」存,可由「信」的力量致其兵其食於一旦。對眾生之「信」,不可用神靈的力量而得,「信」字才是眾生追求的目標、寺廟經濟的基礎。

 

宗教不是商店,神明不是物品,神威或靈感不是廣告招牌,不要把神當作搖錢樹。慈善家作慈善,宗教家辦理神事,惟「誠信」才是建立眾望的基礎。宗教以慈為基礎,無論辦理宗教工作或慈善工作,當知立信於眾生。立信為治事之大本,立信於賞義為治事之大用,誰都知道宗教為治人心,莫善於濟民困、解民難,使民知善行善。天下善人何其多,而如何將信義與德發揮力量,得到天下善人的支持,乃從本取信,民莫不信仰其義,斯力量之大,發揮可至無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