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附錄二》
文化院的教化工作
前言
宗教的存在,對社會而言,有道德教化的功能;對個人而言,透過宗教的信仰,則可以培養深厚的修養功夫,以修己利人。目前一般民眾對宗教信仰所採取的觀點,與此已有一些背離,大部分人對宗教的信仰態度比較偏向神啟。一般民眾大都是為了求神的保佑,為了求取全家平安或解決個人的疑難問題而來寺廟。此種拜神的觀點,預設了神的絕對性、全能性,認為神總比人強,認為神是慈悲為懷,會接納身心有苦難的所有眾生。此種對神的信仰也並非全然錯誤,但對中國人來說:神是古代有德行的人,因祂的行為與事蹟值得後人來效法與學習,才在死後由後人感念祂對社會的貢獻,而立廟為神。所以神予人的啟示,應是良好的道德典範,代表著一股浩然正氣,並非如一般市井小民所傳的「那一座神顯赫」、「那一尊佛最靈感」,而以近似交易的方式和神明溝通;如果人與神的關係僅止於此,那以此「神格」來教化人的神,就不值得我們去禮拜了。
另一方面,宗教活動在日常生活中雖佔有重要的地位,但細究一般崇拜禮儀和祭祀活動,常容易流於形式化。近年來迎神賽會中盛行的電子花車,浮現的炫人耳目的聲色娛樂氣息,讓原本樸素的信仰本質蒙蔽,相對的也少有人去研究真正禮神的內容,以及思考如何將神道落實地導入生活,乃至於愈信愈偏差,使宗教在教育上的理念和功能日漸薄弱,實在令人十分憂心。
因此,要導正上述的偏差,宗教對社會的教化就成為一項相當重要的工作,亦即要教導一般大眾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行為上善盡本份,並發揮自己的潛能,提昇信仰的層次。
任何教派立教的宗旨,無不在教化人心,因此推廣教育就顯得相當重要。宗教教育需以修行為主、學術為輔,而「修行」涵蓋二方面,其一是內修自己的涵養,即「自度」;其二是外行佈施慈善,即「度人」。二者知行並重,內外不偏,以達「無為而無所不為」的宗教情操。
高雄市文化院主祀神汶羅清水祖師認為:人間為惡皆因「無知」,故以教育世人為職志。院生們(有志求修之信徒)以祖師為校長、神佛為導師,立意將文化院建設為一所社會道德學校,文化院的創立即在體現上述「宗教在社會教化的功能」。因此,願在此提供心得與大家分享。
一、文化院的成立與組織
(一)文化院成立的宗旨
文化院的成立,有明確的宗旨與目標,並非架空虛設,更反對神秘玄虛。文化院以道家哲理為依據,並以鸞理為教化渡世的工具,以「敬神不求神」、「問神必有道」、「教育世人」、「培養人才」為宗旨。
(二)文化院沿革
文化院創立於一九六二年,自開基之始,創立人蔡文獲得神靈汶羅清水祖師啟示,便與同修沈石玉、陳天合、郭啟彰及黃石珠等人,以「文化院」為名,於高雄市新興區祖師廟創設鸞堂,求教受益者日盛,也在那時奠定了文化院的根基。
一九六九年遷至民生二路四十四號現址。數年後,更集全體院生的善心,斥資改建為四層樓宮殿式的建築,成立文化院總院。
文化院總院落成後,經蔡文召集院生商議成立管理委員會,正式向政府登記立案。俟後文化院活動日繁,實有擴建的必要,此時適有剛入學院生謝義雄先生,願捐獻位於高雄縣鐘鈴村將近三甲的山坡地,遂有了文化院玄華山天壇的籌建;自一九七五年破土興建,前後共耗時七年,於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舉行落成典禮。一九九八年,成立「汶羅書院」,積極規劃教育,師資皆由大學知名教授擔任教學。
(三)文化院的組織概況
文化院設管理委員會,含主任委員一人、副主任委員二人、委員十二人,及常務監察人一人、監察人四人,均由信徒大會選舉產生。
信徒大會為文化院最高決策機構。神派的院主則兼任主任委員之職,對外代表文化院,對內管理院產、督促院務的推行、裁決院務事項,並對信徒大會負責。
另編視督三人、副院主三人、理監事若干人,將院務分成總務、佈化、公關等三部門分層負責。另成立慈善會、國樂團、誦經團、士女團。士女團是在院生之中,對於有心向道、肯犧牲奉獻、研究宗教、輔導友堂者組成。
二、文化院推行文化教育的特性
(一)文化院推行文化的意義
「文化」這二個字的意義,在社會學、人類學、政治學等不同學門上,有各自不同的關懷點。就宗教界來說,不論儒、道、佛、耶、回等,依各自立教的初步,對「文化」的詮釋亦不盡相同;而高雄市文化院則把「人本精神」,當作推行文化教育理想的重要因素。什麼是人本精神呢?在文化院來說,人本精神就是能尊重人的價值和尊嚴。一個有人本精神的人,他必定能用「理性」的精神作支柱,去實現「道德」。所以人本精神是以科學和知識為綱要,並配合社會環境的需要;基本上不應只限於「精英文化」上提人本精神,而需考慮到大多數的人,以社會大眾為對象。例如在宗教活動的舉止、行動方面,文化院強調不要太受拘束,但是通俗化並非庸俗化,而是使人本精神的文化教育,能輕易地為社會大眾接受,祛除宗教神秘的面紗,以更容易了解的方式呈現出來。所以文化院堅持人本精神的文化教育不但是精緻的,而且要求能普及並向下紮根,兼顧隨經濟發展而來的貧瘠文化的衝擊。
一個有人本精神的人,必定有理性的精神作支柱。其意就是說:人與神的關係,應排除傳統那種玄說妙談、幾近於蠱惑的方式與觀念。宗教應禁止以超自然的理論或觀念,解說所謂的命運、天意等等;應建立宗教規範、道德體系,使大多數的人能從中享受到快樂健康,並生活在有意義的世界裡,精神獲得安慰;而非僅限於少數人,一味鑽研如何修練成仙,此種偏向少數人利益而忽視大多數人福祉的作法,絕非宗教教化的本質。
(二)文化院推行文化教育的特性
「敬神莫求神」,始終是文化院一再宣揚的信念。需知任何事物的因果,都有其一定的法則,誰也強求不來;尤其人要相信自己具有「神仙種」,擁有無限自然潛能。而拜神為的就是要設法清淨自己的心,使自己能發揮潛力,做自己的主人,不致患得患失。文化院的主祀神汶羅清水祖師說過:「我不是要教你們信神的方法,而是教你們信你自己,發揮自己的精神力量去救自己,做一個完整而理想的你。只要你做人的道理已經明白了,以後你就可去信你最理想、最喜歡的任何一個教了。」清水祖師要求每一個人,在自己成為一個「人」後,才能去信神,去皈依宗教。祂還說過:「相信你自己,得你自己,你做人就值得了,我對你們的責任也算完成了。」由此我們可以體會到,文化院推行文化教育的特性,是讓信徒能在認知自己的過程中,得以明善惡、辨是非,兼取各家教門的善道,建立自我的、健康的、積極的人生觀。
三、文化院的教化工作
文化院有其根深蒂固的宗教背景,它秉承了道家的一支∼「鸞」,來維繫院生們的信仰;也就是說,神佛教授眾生的方式是透過「扶鸞」。所謂的「扶鸞」,就是由訓練有素的鸞生,利用靈覺領悟並應化神意後,揮動鸞筆成文。由於神佛胸懷慈悲,態度客觀,凡事講理,遇事不用神權強人所難,而是以啟發引導的方式,鼓勵人發揮潛能,超越神佛經典,因此研讀這些不同時空的鸞文,可幫助我們由更多角度了解人生正道,一種普遍適用於眾生、有助於社會合理發展的真正大道。這種以扶鸞施行教化的方式,是一種活知識的應用,不但可因材施教,更可發揮適時應機的教化功能。
「扶鸞」是文化院信仰教育的根源,而藉此經由各種不同的方式,體現並推廣其教化的層面。茲將文化院有關教育的實施項目,說明如下:
(1)教學:目前每週皆設有定期教學時間,但為配合特殊情形也實施不定期教學。教學內容範圍包含極廣,有道教常識,如已集結出版的《道典》、《道統》等;修養方法,如《日課》、《茶道》、《教學一百章》等;宗教常識,如《正時》、《朗照》、《益生》等。除此以外,更配合時局作時事分析、經典闡釋,以及來自當事人、事、物突發狀況的解析。教學形式不拘,有時由院生發問再作闡釋。
(2)濟世:乃是為眾生釋疑解困的方便法門,於每日教學後實施,亦可於規定時間外應急申請。藉此不僅信徒的問題可得到最直接的協助,也因神人對癥結的探討,引發相關的常識及心理的輔導,同時院生亦得到類似狀況的解決方法,增加日常生活中處理事物的能力。
(3)士女教育:對於院生中有發大宏願者,由院方組成士女團,每月第二、四週的週六及週日作更深入的教學。另有不定期的密集教學或臨時為化解天災所做的召集,教學地點不限於課堂,時而投入大自然學習養生術,並至國內外各地廟宇或宗教聖地實地觀摩切磋。
(4)遊鸞:應各地廟、堂、宮、殿的需要,派遣本院鸞團親赴該地扶鸞。一方面釋疑並協助解決他們的廟務問題,同時開解信徒個人疑難;另方面宣導道教精義及拜神的正確觀念。
(5)渡亡:為預防大型天災的發生,每年至少一次於國內外各地舉行渡亡法會,藉由二十四小時不停誦經作法的方式安撫魂魄,並分別由神、鬼降鸞闡示有關人與鬼神間的關係,及靈魂觀念的探索。
(6)著書:前面所說各項教化工作,所施行的範圍或受益人數都十分有限。教化工作如果要突破時空的限制,唯有著書發行到各地,讓無緣親自上課的民眾,也能因閱讀而受益。因此,藉由文宣出版擴大教化工作的範圍,這也是文化院成立三十餘年來最堅持的理想與工作。文化院設有聖書出版社,每年不定期出版各種修身勵志叢書;為強化普及性及生活化,另於一九八0年創辦《關係我》雜誌社,每年出版四期,使得一般社會人士及青年學子也能一窺道教風貌,同時在日常生活中融入道家的人生哲理;一九九一年起又出版《進德修業漫畫》、《祖師傳奇漫畫》,希望藉由漫畫的活潑手法,將「道理」及早灌輸予兒童,到目前為止,已有十六冊出刊,並獲得了熱烈的迴響;一九九三年底,開始發行報紙形式的《文化院訊》月刊,以報導本院各種宗教及慈善公益活動為主,俾能結合更多的慈善家、宗教家及相關團體,共同攜手為宗教教育努力。
(7)汶羅書院:結合學術界進行宗教研究,同時教導民眾宗教及生活常識,並培養宗教及教育人才。此外,本院並廣邀兩岸宗教界道長與學術界學者,舉辦各種學術研討會及巡迴演講,以及撰寫各種道家、道教著作,期結合宗教界與學術界的力量,廣泛而深入且有系統地推展各種教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