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  天理常存,私欲不生

 

《中庸》上說:「唯天下至誠,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;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則可以與天地參矣。」這句話恰是「天理常存」的最佳詮釋。因為人之性,命自天,惟誠是天道,所以惟至誠的聖人,才能盡己之性。人和人,所命於天之性,都是一樣的,所以能盡性才能盡人之性,推而廣之,天地間森羅萬象,無非是物,能盡物之性,則順天理而常存,如此,方能贊天地之化育,進而可與天地並立。

 

但是,一個人之成功與失敗,往往繫於一念之間。欲成君子,能至誠率性,但若因一念之差,則私欲迭生,利慾薰心,將父母師長的教誨及身家名譽等一切,棄之不顧,不惜犯罪以求,此為「可欲」、為「不知足」、為「欲得」之病態心理,以身試法,最後身敗名裂,一失足成千古恨,再想回頭,已在淵巖了。

 

因此凡事三思而後行,以天理是從,守正義而不偏移,喚起群眾共同以無欲生善念,實行老子所說「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」的道理,及本「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」的偉大胸襟,愛植善德,一切以為人不為己,方能使我們的社會,呈現一片祥和昇平。

 

唯善方見善因時,枯木逢春發新枝。

人生貧富莫怨息,只求一心不妄迷。

為解迷夢須明志,修身立德聽神枝。

人生總為財勞碌,掛冠錦袍不值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