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行善毋疑,施捨勿念

 

《青年守則》第十則: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。」助人者,幫助他人,行善於別人,亦即「給予」須要協助的人;這份善心,才是人生最完美的良心。

 

人生在世,懷有一個良好的心、愛人的性情,及坦直、誠懇、忠厚、寬恕的精神,可以說是取之不盡、用之不完的財產,不僅使自己洋溢了喜悅、快樂,也給予許多人親愛、友善及無比的精神喜悅與物質的支援。因此,綜論人生一世,幾十寒暑的有限生命中,所能表現、得到的成績,總是微乎其微。我們給予別人的同情、協助,核算一下,畢竟是太少了,那我們又怎能苛求別人給予我們什麼?職是之故,彼此的互惠,才是行善的基本觀念。

 

美國故甘迺迪總統有句格言:「不要問說國家給你什麼,只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?」延伸其義,我們到底做了什麼善事,給予社會什麼貢獻?有些人為酒色付出不少代價,卻捨不得分文救濟孤苦,行善應有慷慨豪邁之胸襟,不應有所質疑或猶豫。

 

人類都有貪婪、自私、自利的心理,加上矇蔽與短視的眼光,造成近功急利的行為。如果能改變心態,以愛心為出發點,把行善視為份內事,不仰望受施者的回報,使施與受產生平衡,肯定自己的能力,同時,也保持受者的自尊,甚至推己及人,親愛互助,這世界不正展現了「明天社會會更好」的遠景嗎!

 

如棋世態變化多,人心善惡難捉摸。

神仙指迷渡緣客,同參造化唱道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