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贖靈魂籌備工作

 

 法會法壇共四個壇。一為主壇「靈台」,主裁與批判靈魂往處,為鴻造聖主天府與幽府共事之公堂。二為配壇「荐引台」,為天上功德院與酆都功過司共事之公堂,推荐與證明正身之務。三為「報魂台」,為酆都與神嶽(聖神)共事之公堂,作靈魂之報到、沐浴清淨、待引之所。四為神壇,為地方神聖仙佛共事協辦法事及代天宣化與供信眾禮拜之所。上述四個單位不惟有各的職責範圍,並有各功能之配合,以為本勝會真為靈魂做到提拔超生之功,利益陰陽,則陰喜陽悅,神人鬼德耀功臻。

 

在籌備工作中,本勝會開始之前,必得以全省五方位之玉皇宮、城隍廟、東嶽大帝廟、福德廟等,聘請玉皇大天尊、城隍爺、東嶽大帝、福德正神等,以各方幾間廟、各幾位神聖為代表,屆期聚於本勝會以為法會之證盟,共協助治事。次而在五方取用各方之清淨土壤與泉水及竹根等三物進行煉化,加上朱汁敕化靈符(超證令)。蓋土、水、竹根為幽靈三寶,「土」是人的皮肉,「水」是人的血氣,「竹根」是人的筋脈;三物煉化合成為一整體的人能。當然煉化的過程變化莫測,神祕難知,自然有其神的作用,這就是神靈步罡的事了。因而敕成符令(超證令)自然有它的功能與效果,靈魂持此令必然能受到靈世界官民的證明。但此「證令」必蓋有宮廟之印章和主神之印章,才是完整的證明書。

 

主法事人要在法會開始前,先到五方做報知法事,招請五方神靈和五方靈魂,神人鬼共德以安方土,鎮,以聚法事的先備,及法衡普及等的小法事工作;並主法事人在五方佈施功德,以招法會法事之靈應普及更廣,功力德力更大。尤其在法會舉行前十二日要呈天表,以為奏天核備,誠如人間要舉事之前,先向主管單位申請或備查一樣的手續,後正式舉行以為合法。上述情形就是營造本勝會先行工作,標為各方德翁善長瞭解本法會經行的程序,不敢亂為冒瀆。但宗教祭神鬼法事歷來難有定義,沒有一定的儀,在各自儀體上都互有長短,不可以此長彼短,只是互相勉勵、互相探討,並互相導正,這就是天下一家;凡「宗教一家」之成象,也正是宗教沒有「惟吾」也。敬請修正,無任感恩之至。